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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8项典型违法专

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我县正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整治对象、采取措施和举报方法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对象

这次着力整治的对象为年以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以上8类典型违法情形。

此次专项整治将全面查清年至年7月3日期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同时依法分类处置。年7月3日后(含当天)出现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将采取拆除、没收、复耕等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坚决遏制住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二、整治措施

农村在建房屋一律停工,经认定后进行分类处置:

一是违法占用耕地的,对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分类处置;

二是认定不占用耕地,且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按照如下流程办理审批手续:向村民小组提交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讨论(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后对申请理由和方案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村级审查材料真实性、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无村庄规划的,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符合性审查)、是否征求了相邻权利人意见→审查通过的,村委会签署意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会审(10个工作日内),组织农综、国土、水利、道路等部门联合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并告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批情况书面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备案;

三是认定为手续齐全的合法建设,在接到属地人民政府通知后,可以恢复施工。对于在年至年7月3日期间,摸排出的乱占耕地存量建房,将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三、监督举报

专项整治活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监督举报。

涡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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