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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纪委监委坚持ldquo五环紧扣

“从我们查处的案例来看,‘关键少数’违纪违法问题带来的影响很大,极易产生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因此,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既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保障。”涡阳县纪委监委一办案人员说道。

涡阳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全程抓早抓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着力破解对“关键少数”的监督难题,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严把“源头关”。对拟提拔或重用的党员干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年以来严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人次,对人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意见。

签订“责任书”。制定《涡阳县领导干部廉政责任任前告知办法》,对新提拔、进一步使用或转任的领导干部,以书面形式告知其应当履行的廉政责任和有关要求,督促履行岗位职责。年以来累计告知人次。

设立“参照系”。协助县委修订《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建设监督检查参考指标()》,系统集成党的政治建设目标要求和重点内容,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不愿不会抓政治建设等问题。

筑牢“防火墙”。围绕政治、工作、管理、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常态化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话、作风纪律考核谈话。年以来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65人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话人次、作风纪律考核谈话16人次。

架起“高压线”。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件,其中县管干部32人,拍摄警示教育片3部。

“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抓实对‘关键少数’的精准监督,把‘关键少数’的示范效应和‘绝大多数’的规模效应结合起来,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达到纲举目张、执本末从的良好效果。”涡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宋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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