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核酸检测“探头”作用,推动“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和不定期核酸检测措施落实落地,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风险隐患,根据鲁指办发〔〕号、鲁指办发〔〕号文件要求,我县定于5月19日开展5月第三周非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周时间安排及区域范围
12个镇(街道)于年5月19日(星期四)6:00开始,22:00结束。
各镇(街道)具体采样时间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确定,请广大居民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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