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局亳州市烟草专卖局
关于公开征集非法收购、倒卖卷烟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打击疫情期间非法收购、倒卖卷烟牟取暴利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努力构建健康良好的卷烟市场秩序,亳州市公安局、亳州市烟草专卖局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范围
(一)非法收购、倒卖卷烟;
(二)利用物流、快递渠道违规运输卷烟;
(三)利用营运客运车辆违规托运卷烟。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有证据证明,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二)亳州市公安局、亳州市烟草专卖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线索提供者的各项权利,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举报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三、举报奖励标准
(一)根据举报,查获跨市级行政区域非法流通真品卷烟(含在本市非法收购倒卖至外埠的真品卷烟)的,抓获涉案当事人的,按查获实物案值的10%支付举报费;未抓获涉案当事人或无相关人员对该违法行为负责的,按查获实物案值的5%支付举报费。
(二)根据举报,在物流寄递环节查获违法卷烟的,按10元/条的标准支付举报费。
(三)根据举报,在营运客车上查获托运的违法真品卷烟,卷烟来源地属于本市辖区的,按10元/条的标准支付举报费。
(四)根据举报,查获假烟等非法烟草专卖品的,按照亳州市烟草专卖局举报费有关标准支付。
四、线索举报方式
亳州市烟草专卖局举报-
亳州市烟草专卖局谯城分局举报-
涡阳县烟草专卖局举报-
蒙城县烟草专卖局举报-
利辛县烟草专卖局举报-
亳州市公安局举报-
亳州市公安局
亳州市烟草专卖局
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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