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任静,女,汉族,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入职十一年来,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余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5%以上,办案数、结案数、调撤率连续多年在全市两级法院名列前茅。在做到案结事了的同时也赢得了同事和当事人的赞许,多次获得“先进个人”和“调解能手”称号。曾获亳州市直机关优秀党员、亳州市巾帼建功标兵、亳州市青年岗位能手、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先进工作个人、全省优秀女法官等称号。
深耕家事心系群众
年初,组织上安排任静到民一庭工作,对她来说这是一个挑战。她原来所在的政治部主要负责案件的报道及法律法规的宣传等工作,由于本身所学专业是新闻学,虽然在年通过了司法考试,但对实践中的审判工作了解还是很少。而民一庭是全院案件类型最多、数量最多、案情较为复杂的部门。为了迅速提高自己的办案水平和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任静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工作中。
深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之理的她,虚心向审判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学习,把闲暇的时间用在读书学习上。同时,她还经常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讲座,更新法律知识,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及理论知识水平。通过努力钻研,她的办案能力有了很大提升,很快适应了民一庭工作,先后承办了多起复杂案件。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一年来,任静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二千多件,参加合议庭案件五千多件。在民一庭工作多年,家事审判始终是她工作的重点。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不管多么纠葛难缠的家事纠纷,一到任静法官的手里,往往就能被化解。从司法实践来看,在化解家庭纠纷过程中,如果依赖于法院判决和强制执行,难以从根本上使纠纷消弭。“你不能用一纸判决解决根本问题,毕竟家事案件中的当事人不能老死不相往来”。面对“剪不断、理还乱”的“家长里短”时,她总是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说,从中找出问题的焦点,她用调解方式处理家事纠纷,成功率高达百分之七十。
一位老人的大儿子住着母亲的房子,却将老人赶出门外,老人无奈住到二儿子家里,老太太一纸诉状将所有子女诉至法院,要求赡养。任静收到案件后,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于是决定到当事人所居住的村组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时,旁听群众超过50人,庭审结束后,一些群众感慨地说:“生这样的儿子有啥用……”她听到后,耐心地向群众讲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解疑答惑,让这起在村子里开庭审理的赡养纠纷案件达到了普法及教育意义。事后,她说:“对于这样的当事人,我们选择在村子里公开审理,就是真心希望老人的儿子能明白法律规定、遵循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庭后,经过调解,老人的儿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愿意赡养老人,最终得以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乐于奉献真情为民
“吃苦受累我不怕,只要案子办好了,当事人满意,少休息一会算什么。”这是任静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民一庭案件多,工作任务重,送达文书、接待当事人、开庭等等,几乎占据了所有工作时间,为了吃透案情,提高办案速度,每接手一个案件,任静总是一遍又一遍地阅卷,了解案情,节假日、晚上加班是常事。在她看来,很多老百姓可能一生中只有那么一个官司,如果得不到法律的公平对待,他们不仅对法院、法官存在难以改变的偏见,更会丧失对法律的尊崇和对法治的信任。因此,在日常办案中,无论案大案小、标的多少、当事人地位高低,她总是坚守初心,真诚相待,用最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用最便捷高效的方式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用自己的真心、耐心、诚心努力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正义。
年,亳州市谯城区薛阁办事处西李村八户居民因共同使用的一条通道与另一户居民发生纠纷,两方的矛盾可追溯到父辈,双方亦因此数次诉至法院,尽管也曾作出过判决,可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事人双方互不相让。在接到该案后,任静便在庭审前赶至争议现场,召集双方面对面交谈,稳定双方的情绪,并在司法所和村委会的协助下,双方的矛盾得以缓解。随后,她又通过双方熟悉的人以及在当地有威望的长辈,分别做思想工作,经过数次的现场劝解及法庭调解,终于在春节前夕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多年的宿怨得以消除,矛盾彻底化解。
公正办案春风化雨
工作中,任静始终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自觉树立一名法官的良好形象。她常常告诫自己:法官应当以忠于法律为天职,追求公平正义为己任,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甘于清平。每年她所承办的案件较多,所接触的当事人类型各异。当事人给予“好处”的机会也很多,但她深知手中的权利是人民群众赋予的,关系着党的威望,关系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作为一名法官的责任。她坚持恪守原则,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的本色,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司法为民”已经烙进她的心里,根深蒂固,不可撼动,只要始终公正裁判,恪尽职守,就能对得起胸前的国徽,就能对得起党和人民的信任。
年,涡阳县曹市镇一个不满四岁的小孩在卖小吃的店铺旁玩耍,却被骑摩托车经过的徐某不小心刮倒,造成腿部骨折。一审法院判决徐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徐某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到市中院,并通过其代理人多次邀请合议庭成员吃饭均被任静同志婉言谢绝,并明确告诉徐某“只要把你们的案件处理得满意,比吃什么都香”。通过多次沟通调解,徐某自愿赔偿男孩元并于开庭当天全部履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心之所向,行之所至。作为一名普通法官,任静没有轰轰烈烈的不凡事迹,但她十年如一日,坚守着人民法官的初心使命,在法官岗位上勤奋工作,默默奉献,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正为民的司法情怀,以突出的业务能力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使命担当。
原标题:《任静:柔弱双肩担正义一片丹心撒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