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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关于开展区域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8号)有关规定及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区域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本周起,连续开展三轮次区域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演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演练时间

4月18日,各镇(街道)、社区(村)及检测机构等按照工作预案做好人员、物资、流程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

(一)第一次演练。4月19日8:00采样工作开始,4月21日前第一轮采样和检测工作全部结束,具体采样时间分配如下:

4月19日,鱼邱湖、人和、汇鑫等3个街道开展演练;

4月20日,尹集、梁村、杨屯、琉璃寺、姜店、赵寨子、清平、三十里铺、固河等9个镇开展演练。

(二)第二次演练。4月26日8:00采样工作开始,4月28日前第二轮采样和检测工作全部结束,具体采样时间分配如下:

4月26日,鱼邱湖、人和、汇鑫等3个街道开展演练;

4月27日,尹集、梁村、杨屯、琉璃寺、姜店、赵寨子、清平、三十里铺、固河等9个镇开展演练。

(三)第三次演练。5月6日8:00采样工作开始,5月8日前第三轮采样和检测工作全部结束,具体采样时间分配如下:

5月6日,鱼邱湖、人和、汇鑫等3个街道开展演练;

5月7日,尹集、梁村、杨屯、琉璃寺、姜店、赵寨子、清平、三十里铺、固河等9个镇开展演练。

以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确定演练检测工作。

二、演练范围

(一)本次演练采样检测范围是县域内社会面全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

(二)《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鲁指办发〔〕37号)确定的重点人群,以及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医疗机构在院人员(含患者、陪人)等继续按当前疫情防控具体要求采样检测,不参加本次演练。

(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不参加采样检测。

(四)企业职工除4月18日当日进行核酸检测的,均需参加采样检测。

(五)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由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

三、演练期间核酸采样地点

本次检测工作由县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具体组织开展,请参与演练的全体人员根据县委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部署和镇(街道)、社区(村)组织安排,分片区、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四、有关事项

1.所有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携带身份证,提前出示打印好的信息采集生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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