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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智库百年民生路系列研究中国农业农

                            

原创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民生智库收录于话题#智库报告26个

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百年波澜壮阔,百年风雨兼程。中国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浴血奋斗、顽强拼搏,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作为中国最早专注于公共事务领域的社会研究智库,民生智库以“为社会思考、为国家献策、为人民发声”为己任,组织专家队伍对中国百年民生发展历程开展了专题研究,回顾百年征程,梳理发展脉络,总结基本经验,展望未来趋势,撰写出建党百年民生研究系列报告。今天推出《百年民生路系列研究——中国农业农村百年发展历程回顾(—)》。

中国农业农村百年发展历程回顾——

-年:开启农村改革时期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

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实行的集体土地“包干到户”,点燃了中国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发端的星星之火。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中初步肯定了包产到户。年,中共中央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正式肯定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合法地位。年的一号文件首次把“包干到户”命名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指出家庭联产承包是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农民主导的一次诱致性制度变革,是马克思主义集体经济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到年底,全国有1.75亿农户实行了包产到户,占农户总数的94.5%。

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年,《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耕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期30年不变。至此,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各种农业生产责任制成为中国长期坚持的经营形式。

-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这一时期,农民获得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和受益权,但并未获得土地的转让权。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将农地经营转让权赋予农民,农民在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上,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互换等各种形式将承包地转让,转让收益归农民所有。这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与集体所有权分离的基础上,实现了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逐步建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经营制度,更能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的发展。

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从年底开始,我国逐步开展农产品流通领域改革。农产品流通领域改革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放开搞活阶段(-年)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国家采取的措施一是减少统购统销和派购限售的品种和数量,缩小收购农产品范围,并逐步取消对主要农产品量和播种面积下达的25种指令性计划指标;二是逐步放开了相关农产品的购销价格,实行议购议销。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核心内容是改革计划经济时期的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正式启动以进一步放活农民经营自由和进一步发展商品经济为取向的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自此,中国农产品购销体制由统购统销向“双轨制”转变。

2、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阶段(-年)

这一阶段主要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改革试验阶段,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放开粮食价格,实行以市场定价为主,稳定全国粮食供应;积极建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从年到年我国共建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近个,涉及粮食、蔬菜、肉类和水产品等多个种类;放开农产品价格,促进农副产品价格市场化。至此,农产品市场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为农产品流通体制深化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深化改革阶段(年以后)

这一阶段的任务一是改革落后的粮食收购仓储制度。年,国家出台了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措施,其核心是贯彻“四分开、一完善”原则,实行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新老账务账目分开。年,国务院出台“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实施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模式。二是推动农产品流通网络现代化建设,发展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物流等搞活农产品流通。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建立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等培育农村消费品市场,规范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

农村劳动力流动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后的农村劳动力体制改革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有限开放阶段

-年,国家逐步放开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严格限制,同时又通过户籍和身份管理对人口流动进行管理。年,党中央允许私人投资和经营企业,农村剩余劳动力有了向城镇流动的政策空间。年起,党中央出台系列文件,对农民进城的作用进行了正面肯定,允许农村劳动力向小城镇流动,允许贫困地区对城市劳务输出,为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转移及市民化打开了关闭已久的闸门。这标志着实行了26年的限制城乡人口流动的管理制度与政策开始松动。由于城镇副食品和日用工业品凭票凭证供应制度的存在,农村劳动力主要是向小城镇流动转移、在乡镇企业中就业,在城市定居成为市民的比例很少。-年间,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万人,平均每年转移万人,转移劳动力总量平均每年增长23.11%。

2、规范流动阶段

-年,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调整为“鼓励、引导和实行宏观调控下的有序流动”,农民工大规模的跨地区流动常态化。党的十四大后,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增长阶段,城镇二三产业对劳动力需求不断增长。国家户籍管理制度开始松动,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的《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取消以商品粮为标准划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划分方式,建立了以就业证、卡管理为中心的农民工跨地区流动的就业制度,放开了绝大多数的小城镇落户限制。在政策鼓励下,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了一个高潮期,90年代外出就业农民工年均增长15%。

3、积极引导阶段

-年,国家对农民工转移就业政策发生了根本变化,由限制转向鼓励,由被动应对转向积极引导,由严格管理转向服务支持。推动建立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更加重视转移过程中的公平、融合问题,积极推进就业、保障、户籍、教育、住房、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农民进入小城镇,并在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给予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标志着我国流动人口政策开始进入公平阶段。年,各地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年底,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达到1.2亿,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人数,全国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2亿多人。

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改革

-年,中国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改革历程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萌芽阶段(-年)

人民公社制度逐步瓦解,农村社会事业陷入无人组织、无人负责的情况,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无序和混乱状态。广西宜山县、罗城县等开始出现村民自发组织的村民委员会,负责维持社会治安和维护集体的水利设施,后来逐渐扩大为对农村基层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诸多事务的村民自我管理,逐渐演变为规范为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自治组织。年《宪法》对农民群众的民主创造进行了肯定,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了在农村成立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2、发展阶段(-年)

在国家推动下,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在全国快速展开,“乡政村治”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提出实施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同时进一步明确村民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乡镇政府做好本村行政工作和生产建设工作。到年底,全国的建乡工作全部完成,全国5.6万多个人民公社、镇改建为9.2万多个乡(包括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同时取缔生产大队、生产小组,建立了82万多个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设立,村民自治的组织载体和制度初步形成,标志着“乡政村治”治理体制初步建立。

3、规范发展阶段(-年)

国家通过立法,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标志着“乡政村治”的治理架构最终确立。“乡政村治”体制不仅重新构造了农村基层的行政组织与管理体系,也重新划定了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农村基层政府与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权力边界。年,第十次全国民政会议正式将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概括为“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到年底,全国28个省份制定颁布了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所有省份制定颁布了新的村委会选举办法,80%以上的村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制定了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90%以上的农村推行了村务公开制度。

中国农业农村百年发展历程回顾——

-年:统筹城乡发展时期

农村税费改革

自年以来,随着农业税费占国家财政收入比值的不断降低,我国开启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步伐。

图:-年农业税费占国家财政收入比值变化表(%)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等整理而成

中国农村税费改革探索和实践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初到年初,主要是基层和地方的试点与探索阶段,如安徽的涡阳县新兴镇实行“土地承包税(费)制”、太和县的公粮制改革等。

第二阶段是年3月到年3月,主要是中央提出以省为单位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如支持安徽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率先在安徽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把多种名目的农村税费归并为“农业税及其附加”。

第三个阶段是从年3月开始,进入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推进时期。此次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制度。这一时期改革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取消、两个调整、一个逐步取消和一项改革”。此后,鉴于征税成本已远高于征税收入,同时也是落实“多予少取”、增加农民收入的要求,农村税费改革开始向降低直至取消农业税的方向转变。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从年开始每年降低农业税税率一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年12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年1月1日起废止。自此,延续了多年的农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城乡关系、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业税费改革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由于农业税减免和粮价上涨以及年国家首次发放粮食补贴,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幅超过6%,是年以来农民收入增加最多、增幅最高的一年。

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

1、粮食生产补贴制度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对粮食主产区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也鼓励非主产区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年政策扩大到全国,并基本涵盖了主要粮食作物。年起,中央陆续对农户种植部分粮食作物、食用油籽和经济作物进行良种补贴。年,国家将农机购置补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政策范畴。年起,国家陆续对奶牛、生猪和能繁母猪、肉牛、绵羊等畜牧业产品进行良种补贴。为弥补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户种粮的影响,降低农户生产成本,年起中国开始实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

改革开放后,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取消,市场化的农产品流通体系逐步建立。为稳定粮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年开始实施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年,国家先后实施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当粮食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单位在相关产区按照最低收购价格收购农民交售的新粮,当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则不启动该政策。该政策消除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农民粮食生产的收入预期。年,大宗农产品价格暴跌,国家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大豆、玉米、棉花等农产品,建立了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

3、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

年,中央财政开始对农业保险试点给予支持,减少农业风险给农民带来的损失。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思路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年,中央财政对6个试点省份的玉米、水稻、小麦、大豆、棉花等5种农作物提供农业保险补贴,年补贴品种达到15个,基本涵盖了种植业和养殖业中的主要农产品。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改革

-年间,国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纳入国家公共财政,初步形成城乡平等的公共服务体系。

1、公共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全面保障

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决定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法律上明确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标志着中国农村义务教育事业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全覆盖

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年,国家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到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实现全覆盖。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立和全覆盖

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试点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至年6月,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全部纳入新农保覆盖范围,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养老保险成为现实。

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年年底,这项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

5、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

同期,国家先后实施了村村通道路工程、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等重大项目,极大的改善了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

作者:民生智库乡村振兴发展研究中心

编辑:民生智库连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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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生智库

百年民生路系列研究——中国农业农村百年发展历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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