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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不掉的这58名在逃人员,警方劝你们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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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蒙城县公安局发布

《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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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0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1、王磊,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庄周办事处。涉嫌:寻衅滋事,在逃人员编号:T000000065153。

2、李洪亮,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涡阳县经济开发区新城社区。涉嫌:盗窃,在逃人员编号:T000000045118。

3、邵文青,绰号:弟弟,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乐土镇屈庙村。涉嫌:盗窃,在逃人员编号:T000000035104。

4、徐沛湖,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船厂家属院。涉嫌:盗窃,在逃人员编号:T。

5、史红,女,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立仓镇老街社区。涉嫌:诈骗,在逃人员编号:T。

6、范海洋,绰号:新敬,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临泉县庙岔镇后范庄行政村后范庄。涉嫌:贩卖毒品,在逃人员编号:T000000。

7、方俊玲,女,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河南省太康县城关回族镇北孝友街。涉嫌:非法经营,在逃人员编号:T。

8、张树良,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立仓镇老营村。涉嫌:故意伤害,在逃人员编号:T000000035105。

9、张亚东,绰号:张顺书合,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马集镇韩楼村。涉嫌:故意伤害,在逃人员编号:T。

10、李爱家,绰号:三忘,三旺,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乐土镇杨桥村。涉嫌:拐卖妇女、儿童,在逃人员编号:T。

11、梁仁付,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四公乡双桥村。涉嫌:合同诈骗,在逃人员编号:T。

12、陈选德,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江苏省盱眙县桂五镇桂五北路。涉嫌:合同诈骗,在逃人员编号:T。

13、郭红,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涡阳县城关街道康宁路。涉嫌:合同诈骗,在逃人员编号:T。

14、张文进,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板桥集镇大付村。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在逃人员编号:T000000025090。

15、栗军,男,身份证号码:********X,户籍地:安徽省涡阳县楚店镇楚北居委会。涉嫌:聚众斗殴,在逃人员编号:T000000045120。

16、张艳举,绰号:张凯祥,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利辛县望疃镇双河村。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在逃人员编号:T。

17、王民华,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双涧镇王湾村。涉嫌:抢劫,在逃人员编号:T。

18、王亚芬,绰号:小芬,女,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凤台县大兴集乡政府家属区。涉嫌:敲诈勒索,在逃人员编号:T。

19、张笑琳,绰号:张旭,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满镇城子村委会幸福展村。涉嫌:诈骗,在逃人员编号:T000000。

20、杨昌斌,绰号:杨德斌,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海南省临高县临海路龙波糖厂宿舍楼。涉嫌:诈骗,在逃人员编号:T。

21、马淑华,女,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城关镇嵇康亭社区。涉嫌:职务侵占,在逃人员编号:T。

22、马士凤,绰号:马二光,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蒙城县立仓镇前胡村。涉嫌:故意杀人,在逃人员编号:T。

23、王海鑫,绰号:大好,男,身份证号码:********X,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板桥集镇乌集村。涉嫌:诈骗,在逃人员编号:T。

24、马凤金,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城关镇黄海社区。涉嫌:诈骗,在逃人员编号:T025788。

25、卢伟,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城关镇万佛塔社区。涉嫌:诈骗,在逃人员编号:T。

26、代翠芳,女,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城关镇望月社区。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在逃人员编号:T045048。

27、于同喜,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楚村镇富达新村。涉嫌:诈骗,在逃人员编号:T。

28、李锐,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楚村镇阎合村。涉嫌:交通肇事,在逃人员编号:T。

29、李树新,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楚村镇于店村。涉嫌:故意杀人,在逃人员编号:T。

30、王玉敬,女,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乐土镇乔楼村。涉嫌:盗窃,在逃人员编号:T。

31、张廷国,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乐土镇屈庙村。涉嫌:交通肇事,在逃人员编号:T。

32、宋国农,男,身份证号码:********X,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乐土镇席郑村。涉嫌:盗窃,在逃人员编号:T065338。

33、胡北战,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篱笆镇胡瓦坊村。涉嫌:盗窃,在逃人员编号:T055500。

34、胡超,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篱笆镇胡瓦坊村。涉嫌:故意伤害,在逃人员编号:T。

35、王汉朝,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篱笆镇孙圩村。涉嫌:诈骗,在逃人员编号:T035295。

36、侯广生,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篱笆镇田集村。涉嫌:交通肇事,在逃人员编号:T。

37、朱学成,绰号:进成,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立仓镇二郎村。涉嫌:故意杀人,在逃人员编号:T。

38、苗思萍,女,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立仓镇黄龙村。涉嫌:非法行医,在逃人员编号:T36000999。

39、邹华,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立仓镇罗集社区。涉嫌:抢劫,在逃人员编号:T。

40、马文春,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立仓镇芡南村。涉嫌:非法拘禁,在逃人员编号:T。

41、张运动,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立仓镇顺河村。涉嫌:介绍卖淫,在逃人员编号:T055085。

42、张笑琳,绰号:张旭,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立仓镇薛庙村。涉嫌:诈骗,在逃人员编号:T055068。

43、赵云中,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立仓镇薛庙村。涉嫌:盗窃,在逃人员编号:T。

44、李兰民,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立仓镇中陆村。涉嫌:盗窃,在逃人员编号:T055397。

45、郭玉龙,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马集镇韩楼村。涉嫌:诈骗,在逃人员编号:T。

46、葛新桂,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马集镇鹤庵村。保险诈骗,在逃人员编号:T。

47、薛汉伟,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马集镇薛湖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逃人员编号:T。

48、王来军,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漆园办事处双油坊村。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在逃人员编号:T。

49、冯桂艳,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三义镇曹庙村。涉嫌:盗窃,在逃人员编号:T065340。

50、孟厅,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三义镇楚楼村。涉嫌:故意伤害,在逃人员编号:T。

51、胡海艳,女,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三义镇刘园村。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在逃人员编号:T。

52、岳东明,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王集乡全集村。涉嫌:寻衅滋事,在逃人员编号:T055258。

53、邓玉柱,绰号:帅帅,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小涧镇红城村。涉嫌:盗窃,在逃人员编号:T。

54、赵良强,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小涧镇赵塘村。涉嫌:故意伤害,在逃人员编号:T32030210。

55、刘干,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小辛集乡城西村。涉嫌:诈骗,在逃人员编号:T。

56、李超,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小辛集乡段庙村。涉嫌:开设赌场,在逃人员编号:T。

57、王守义,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小辛集乡何楼村。涉嫌:合同诈骗,在逃人员编号:T045087。

58、黄玉彬,男,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安徽省蒙城县庄周办事处七里许村。涉嫌:交通肇事,在逃人员编号:T055155。

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知悉以上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蒙城县公安局

年10月8日

来源:蒙城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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