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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涡阳县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

各初中学校:

根据《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提高我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年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向招生的学校及定向人数

涡阳一中定向生人(招生人数:)

义正书院高级中学(涡阳一中东校区)定向生人(招生人数:)

涡阳四中定向生人(招生人数:)

涡阳二中定向生人(招生人数:)二.定向招生比例

定向招生计划占招生学校计划的80%。三.享受定向招生指标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过我市组织的年八年级生物学、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2.初中阶段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满三年(含符合条件转入、复学的学生),未到他校借读;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符合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达到我县划定的普通高中建档线。

四.我县户籍在外就读学生回原籍就学情况

涡阳县省示范高中定向生指标依据《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县户籍随迁子女在外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返回户籍所在地社会化报名点报名并参加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可享受省示范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指标。

五.定向招生指标分配方案

根据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报考人数和初中学校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报考率、控辍保学、德育工作、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控制大班额等方面)综合参考制定,并适当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

六.注意事项

1.定向生指标在普通高中建档线之上,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促进薄弱学校的均衡发展。

2.县教育局将定向生指标分配结果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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