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市县就业扶持工程,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我院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根据检察实际工作的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公开招聘见习生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及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名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可带就业推荐表)及其复印件、学信网证明、小二寸照片2张;
2、报名地点:涡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名时间即日起,招满截止。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次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见习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和录用人员签订见习合同。
2.见习人员薪酬按照元/月执行,不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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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人民检察院
年6月9日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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