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涡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涡阳县教育局原项目办负责人耿文超涉嫌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年至年,被告人耿文超在担任涡阳县教育局项目办副主任、涡阳第七中学筹备组副组长、项目办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管某、王某某、刘某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员送给的财物共价值人民币.7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耿文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在法庭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序进行,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法庭充分听取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因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县政法各单位及市银行业协会、被告人亲属50余人旁听庭审。庭审现场,旁听人员专注聆听,零距离接触身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使庄严的法庭成为警示教育课堂,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来源:涡阳法院作者:马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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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被控受贿.7万元,涡阳县教育局原项目办负责人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