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
今年3月全市空气质量排名
利辛县第一
谯城区第二
涡阳县第三
蒙城县第四
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第五
市经开区第六
根据《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要求,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谁损害、谁补偿的原则,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各县、区实行按月考核,以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浓度逐年下降、空气质量优良率作为考核指标,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生态补偿资金额度,考核综合排名前两位的可获得生态补偿资金,综合排名后两位的应缴纳生态补偿资金。
按照《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核算,年3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额为19.59万元。利辛县、谯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且完成当月累计控制目标,利辛县获得生态补偿资金14.83万元,谯城区获得生态补偿资金4.76万元。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市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第五名、第六名,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完成当月累计控制目标,不需缴纳生态补偿资金,市经开区未完成当月累计控制目标,需缴纳生态补偿资金14.83万元。市财政在年底将对各县区、管委会生态补偿金进行清算。